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征兵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0〕50号)
各普通高校:
为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报名工作,根据我省征兵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征兵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我国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的重大举措,将有益于促进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和锻炼成才,他们退役走向社会后,在就业市场上有更强竞争力,对于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巩固基层政权都具有深远意义。各高校要认清形势,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协调好学生处、武装部、就业中心、宣传部、学生资助中心等部门,指定牵头单位,明确各自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并主动与当地征兵部门紧密配合,努力形成军地合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后续服务到位,按照规定和要求完成征兵报名报名任务。
二、广泛动员,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征兵宣传工作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既要靠国家优惠政策吸引,更要靠广泛动员和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高校要整合党政干部队伍、政治理论课教学队伍、政治辅导员队伍、心理咨询和就业指导队伍,围绕毕业生和家长关心的优惠政策以及征兵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结合解决“大学生为什么当兵、怎样当兵”等关键问题,进行详细解读,把政策讲深讲透,引导毕业生树立当兵既是热血青年的崇高追求、又是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的观念,动员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应征。
针对2010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特别是就业存在较大困难专业的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由辅导员负责“一对一”的入伍宣传,把国家鼓励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讲清讲透,逐个进行再宣传、再动员。
对于在实习单位参加实习的2011届毕业生,要派出专人到实习单位开展宣传动员,与毕业生实习单位进行沟通,请实习单位支持和帮助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兵役部门报名应征。
三、精心组织,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征兵报名工作
今年征集男兵将重点面向普通高校2010届毕业生和已完成专业课程学习的高职(高专)学校2011届毕业生征集。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年满22周岁以内,实行网上报名。
各高校要指定专人掌握预征对象离校后的准确通讯方式,逐个通知预征对象于10月底前到毕业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兵役部门报名应征。对于有意应征但没有报名预征的2010届毕业生,要开辟绿色通道,做好补办预征手续。
2011届高职(高专)学校毕业生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兵役部门报名。经批准入伍后,可以将参军入伍视为参加实习,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准予毕业,发给其专科毕业证书。同时即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相关手续,享受高校毕业生入伍的优惠政策。
各高校要及时准确掌握本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报名情况,并于10月25日和11月1日两个时点将《福建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传真或发邮件到我厅学生工作处,传真号码:0591-87844868,邮件地址:jytxsc@126.com。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请各系(院)的老师,于10月23日和10月28日将本表填好后发至学工处(lzr8851@yahoo.cn 13959503623)老师平台。
项目 | 报名人数合计 | 其 中 | ||
2010届 本科毕业生 | 2010届 专科毕业生 | 2011届 专科毕业生 | ||
男生报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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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报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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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数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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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填表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