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早预防、疏导、快速干预和有效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心理危机干预指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或群体采取明确有效措施,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
2、要根据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全面落实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提高心理调节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挫折承受能力。
3、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积极开展生命教育、培养学生认识生命、尊重生命、欣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以及危机应对方法等,引导学生热爱生活,善待人生,悦纳自我,关爱他人,做到自爱自信,自立自强。
4、协助大学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鼓励同学之间互相关爱、互勉互助,形成协调的人际关系。尤其在遇到困难或突发事件时,同学之间有同情心、有耐心,能彼此支持,克服困难。
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目标
1、通过心理危机教育和宣传,加强大学生对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大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鼓励能力,为应对危机做好准备。
2、通过心理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协助处于危机中的学生把握现状,重新认识危机事件,尽快恢复心理平衡,顺利度过危机,并学会正确的应付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3、通过提供适时的介入和援助,避免或减少大学生中出现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发生。
4、通过积极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为大学生成长营造健康氛围,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优化大学生的心理品质,促进每一位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
三、心理危机干预重点对象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或自杀倾向的学生。
2、由于学习压力过大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3、生活学习中遭遇突然打击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4、个人感情受挫、人际关系失调、严重适应不良等导致的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5、性格内向孤僻,学习、生活又遭挫折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6、经专家确诊患有严重身心理疾病的学生。
7、个人遇到社会、家庭及个人突发应激事件,无法使用通常解决问题的方法解决时,出现的心理失衡状态。
8、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四、心理危机干预流程
(一)预防
心理健康知识宣传
定期分发和张贴心理健康宣传报《心海》,每年向全体新生发放心理健康宣传手册。同时利用各种节假日,例如5.25心理健康日、9.10预防自杀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引导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知识,识别各种心理疾病,并了解和掌握解决心理问题的方法。
(二)监控
1、心理健康普查制度
心理咨询室每年对全院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和筛查,建立新生心理健康档案,将全院有心理危机倾向及需要进行危机干预的学生信息纳入数据库,根据测评结果筛选出心理危机高危个体,将这些学生确定为重点联系对象,予以必要的特别关注,包括跟踪辅导,对他们提供更为个性化的服务,并联手辅导员一起对这些学生做好危机预防和转化工作。
2、心理健康汇报制度
每个班级设立一名心理委员。(其基本要求参见《关于构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三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方案》,心理委员和心理协助员一旦确立,原则上不随意更换。)
班级心理委员要随时掌握全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心理咨询室汇报,每月填写一次《班级学生心理健康信息表》,由各班心理委员于每月底交由心理咨询室老师,心理咨询室定期组织各系召开心理健康工作例会,及时掌握情况。
(三)干预
当严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学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发生心理危机事件当事者或关联者的应急处理机制包括:立即送医院救治或进行监护;由当事人亲近的1-2位人员(同学、朋友、亲属、老师等)或指定专门人员予以陪伴和心理疏导,稳定情绪;帮助当事者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为其复学创设有利环境;对受危机事件影响者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避免更大范围或危机干预后期再次出现急性心理危机事件。
(四)备案
学生若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复学,系部应对其相关材料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学工处和心理咨询室备案。
五、建立危机三级预防体系
1、班级一级预防。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的作用,关心同学,加强思想和感情上的联系和沟通。一旦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向辅导员报告,把可能出现的伤害事故解决在萌芽状态。
2、各系(院)二级预防。主管学生工作的各系(院)书记、辅导员要以学生发展为工作之本,自觉主动地学习心理健康知识,了解学校危机干预流程。要爱护学生、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深入学生,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同时,对辅导员进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了解学生心理状况,熟悉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时发现学生的异常问题,及时汇报各系(院),配合各系(院)进行危机干预,并协助作好家长的工作。
3、学院三级预防。学院要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生培养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必修或选修课程,通过课堂途径广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学生掌握必要的心理自我调适方法,提高学生识别及防护心理疾病的知识。通过多种渠道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对危机中特殊学生的干预措施。对于有严重心理障碍或心理疾病的学生首先要对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采取心理治疗或住院治疗等措施。对有自杀意念学生一旦发现应立即将有自杀意念学生转移到安全的环境,并成立监护小组,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共同采取干预措施。对于自杀未遂或已遂的学生,应立即实施紧急救治或送至就近医院救治,同时要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对于有伤害他人的意念或行为的学生,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确保双方的人身安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咨询室
201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