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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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院传染病防控和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27 0:00:00

 

关于加强学院传染病防控和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当前正值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学院是学生学习、生活的聚集场所,人员密度相对较大,人员之间接触频繁,易成为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场所。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体〔2012〕10号)等文件精神 ,为切实加强我院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维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现就我院春季传染病防控和学校卫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系部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把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作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相应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预案,切实抓好传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防病意识,搞好学校环境卫生。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电子显示屏、黑板报、橱窗、横幅、广播专栏、专题班会等多种宣传阵地,向同学们宣传结核病及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麻疹、手足口病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科普知识,提高师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广大师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师生其养成“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教学、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流行;落实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要加强与卫生部门的疫情信息沟通,做到传染病病人的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
三、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每周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和校园卫生“消杀”,消除卫生死角,保证校园卫生的清新整洁。
四、各系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对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切实落实各项措施,有效防控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师生身体健康。
 
附件: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要点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要点
一、结核病防控要点  
  1.基本知识
  结核病是一种由结核菌引起的传染病,最常见发生在肺部,称为肺结核。传染源是结核病患者和带菌者。肺结核患者咳嗽、咳痰、打喷嚏、大声说话时,会把带有结核菌的飞沫播散到空气中,被周围人群吸入而产生感染。主要症状为咳嗽、咳痰两周以上,痰中带血,有的人会低烧、盗汗、胸痛、食欲差、疲乏和消瘦。
  结核病具有病程长,传染性大等特点,青少年是结核病高发人群,同时学校也是人群密集场所,易于造成结核病的流行与暴发,对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2.防控要点
  (1)学校要开展结核病预防教育,特别要教育师生在出现肺结核可疑症状或被诊断为肺结核患者后,主动向学校报告,不隐瞒病情,不带病上课。得了传染性肺结核,应该休学/休假,在家治疗休息,以避免传染给其他人。待传染性消失后,凭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诊断证明可以复学/上班。要倡导师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近距离面对周围人群咳嗽、打喷嚏,不要随地吐痰,保证充足睡眠,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落实健康体检工作,及时发现结核病患者。要按照《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卫医发〔2008〕3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53号)要求,认真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特别是要落实结核病检查项目。
  (3)认真落实晨检和因病缺勤追踪制度,学校一旦发现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作好相应的防控工作。
  二、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要点
  1.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2.打喷嚏或咳嗽时应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避免飞沫污染他人。患者在家或外出时佩戴口罩,以免传染他人。
  3.均衡饮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避免过度疲劳。
  4.学校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每天应开窗通风数次,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场所;不得已必须去时,最好戴口罩。
6.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也可减少感染的机会或减轻流感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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