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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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届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12 0:00:00

 

关于开展2012届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充分展示我院毕业生的精神风貌,树立努力学习、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的学生楷模,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学院决定在2012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遵纪守法,师生反映良好。入学以来,没有受到学院及系部通报批评或任何处分,每学期操行等第均为优秀;
3、学习刻苦、目的明确,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学习成绩无补考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总评成绩在班级名列前茅;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身体健康;
5、在校期间获得过下列荣誉(奖励)之一:
(1)院级(含院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2)国家奖学金、院级一、二、三等奖学金;
(3)市级(含市级)以上各类竞赛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对象
全体2012届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按毕业生总人数的5%评选。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在评选范围内并符合评选条件的毕业生,须本人向所在系(院)提出书面申请。
2、系(院)初评、推荐
各系(院)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据评选条件,准确把握评选标准,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优中选优,经系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系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全系(院)公示三天,并组织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申报表》,加盖系(院)公章后上报院学生工作处。
3、学院审批、表彰
学院对各系上报材料审核后,将下发文件表彰,并向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证书。
被批准的优秀毕业生,若在毕业前出现学习成绩不良或在就业等方面出现不符合优秀毕业生的行为表现,学院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资格。
五、评选要求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
2、要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规范评选程序,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要广泛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切实保证优秀毕业生评选的质量。
六、其他
各系(院)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要认真填写《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于6月12日16:00前以系(院)为单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院学工处,邮件发到jzchenmz@126.com
附:
1、《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2、《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2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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