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总则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是在学生社区内加强学生自治管理、开展各种活动的群众组织,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宗旨,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宿舍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发挥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与学生之间的双向桥梁作用,努力把学生宿舍建设成“文明、整洁、安全、舒适的大学生之家” 。
第一章 组织
第1条:宿管会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办公室主任及部分成员组成,为宿管会最高决策机关。他的常设机关为常务委员会,由会长、副会长、办公室主任四人组成。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行使决策权。委员会每届委员的任期为一年,委员任期期满后经选举可以连任。
第2条:宿管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办公室、宣传部、生活调研部、纪保部、《社区周报》编辑部五个职能部门。新一任会长由前任会长提名,经委员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报社区管理中心批准。各部门负责人由会长提名,报委员会批准。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为一年;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期期满后经选举可以连任。
第3条:指导老师。由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老师担任,受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指派,监督、指导学生宿管会开展工作。
第4条:会长,受委员会监督,受本章程调整,组织协调宿管会开展工作,对外代表宿管会;领导进行对副会长、办公室、各部考察和评审的工作;根据宿管会当年的工作计划和方针,调整会内工作和人事安排。新一任会长由前任会长提名,经委员会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报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批准。
第5条:副会长,两名,协理会内一切事务,协助会长工作,对会长负责。由会长提名,经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后,报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批准,会长不在职期间,由常务副会长代职。
第6条:宿管会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协助会长、副会长工作,制定本部门当年发展计划,处理好本部门的具体事务,积极开拓,不断创新。
第7条:成员的招聘,分公开招聘、各院系推荐和自荐三种形式。成员退会时,须由所在部门报知办公室,由会长审批后对该成员进行总结,签署意见,经常委会同意后方可将其档案移交并发放聘书。部门以上负责人退会时,须由所在部门报知办公室,经委员会领导的审计小组的有关审计后,由会长审批后对该成员进行总结,签署意见,经委员会同意后方可将其档案移交并发放聘书。
成员因学习、健康等原因需要暂时离开本人工作岗位一段时间的的,在不影响宿管会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报常委会认可后允许成员保留会籍一年,自委员会认可之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按自动退会处理,并报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备案。在保留会籍期间,该成员应当参加宿管会举行的全体成员大会,无故缺席的按照宿管会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8条:宿管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成员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成员有权申请参加旁听除委员会以外的一切会议,民主监督。
成员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并享有荣誉权。
第9条 宿管会会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遵守宿管会章程,执行宿管会的决议。
认真执行本会分配的任务,参加宿管会活动。
做好本职工作,维护本会名誉。
爱护宿管会财产,保守宿管会机密。
第三章 奖 惩
第10条:宿管会对会内工作出色成员将予以精神上的奖励,并号召全体成员向优秀成员学习。宿管会每学期评选工作积极分子若干名,由部长提名,经常委会决定,通报各学院,并报社区管理中心备案。每学期在宿管会成员工作业绩考核列末位的成员将予以辞退。
第11条:今后,宿管会将有选择的对优秀的成员进行培养。
第12条:宿管会的内部纪律处分为口头训诫、会内通报、记过、留会察看、开除。宿管会将制定相应的奖惩条例做出规范。
第13条:有下列情况者,经常务委员会委员讨论,可罢免职务,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报委员会讨论决定开除会籍:
滥用职权,给本会造成不良影响者。
私吞公款,牟取私利,给本会造成损失者。
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者。
其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者。
开除成员会籍须由委员会半数以上通过。
第四章 职能机构
第14条:宿管会设办公室、宣传部、生活调研部、纪保部、《社区周报》编辑部。
第15条:办公室由主任、副主任组成。其主要任务是:
1、负责会长团和各工作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协调宿管会内部各项事务,以及相关文书起草、文档管理、会议记录整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公共物品管理、会内财产管理等工作。
2、主管人事考勤、人员任免、各项活动考核、人事档案材料管理、团队文化建设、会议筹备和组织工作以及全会人员的各项培训工作。
第16条:宣传部由部长、副部长组成。其主要任务是:
1 、负责学生社区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安排、实施等,使文化创建工作满足校内学生的需要,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提升学生社区的文化氛围。
2、以“广而告之”为己任,主管各项宣传工作,协助各部门完成信息发布,疏通信息传播渠道,并把握社区学生的思想动态,从而更好地服务学生、服务学校。
第17条:生活调研部由部长、副部长组成。其主要任务是:
1、负责学生社区服务互动工作,进行文明宿舍、星级宿舍、温馨小家等各项宿舍评比活动,加强与各院学生会生活部的交流与沟通,共建多彩和谐的湄院学生社区。
2 、维权主打部门,以信访箱和走访等方式收集同学们在宿舍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努力加以解决,在学校、学生以及社区之间架起沟通交流的桥梁。
3 、负责宿舍文化的检查、评比工作。
第18条:纪保部由部长、副部长组成。其主要任务是:
1、做好宿舍治安保卫工作,做好宿舍防火、防盗工作;
2、制止和打击宿舍一切不良行为,及时处理宿舍中的突发事件;
3、负责排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并积极配合保卫处,进行安全教育与宣传、维护学生社区秩序,协助建设安全校园。
第19条:《社区周报》编辑部由部长、副部长组成。其主要任务是:
《社区周报》以学生社区为主要阵地,是同学们思想交流的平台,也是校园文化和学生社区生活的一个缩影。编辑部全面负责每期杂志的策划、采写、审核、编排及发行工作。部门内部分为文字小组、技术小组、采访小组。
第五章 纪律及制度
第20条:宿管会各项制度由委员会领导制定、颁布并监督实施。目前已制订的制度有:《宿管会行政事务管理制度》、《宿管会各岗位工作职责》、《宿管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宿管会计算机安全管理条例》、《学生宿管会保密制度》、《学生宿管会出差管理办法》、《学生宿管会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学生宿管会钥匙管理规定》等。
第21条:各部成员的具体工作服从部长安排,若由成员自身原因无法完成任务,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委托他人处理,接受委托的成员应当无条件的完成。
第五章 其它
第22条:本章程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管会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23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24条:本章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会长提议,经委员会会议表决2/3通过,对本章程进行修改并上报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