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学〔2012〕10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2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已经启动,根据国防部征兵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国征〔2012〕4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入伍预征工作组织领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高兵员素质,优化兵员结构,加快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战略;对于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增强大学生服务国防、服务国家和人民的意识和责任;对于拓宽青年学生磨砺品质、丰富阅历、增强体魄、健康成长的途径,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按照“保持规模,提高质量,落实政策,健全机制”的预征工作基本目标,成立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学生工作部门或武装部牵头主抓,宣传、就业、学生资助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努力使本校预征数量和质量在2011年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二、强化教育引导,完善入伍预征宣传动员机制。各高校要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和力量,在毕业生离校前广泛开展兵役法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把宣传工作纳入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帮助大学生自觉把个人理想与价值追求融入到国防和军队建设事业之中。要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特别是班主任、辅导员的积极作用,把宣传发动工作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包括在外实习的每一位学生。各高校必须召开“三个会”,即开展一次入伍新闻发布会,一次先进典型报告会,一次政策咨询宣讲会,给每位男性毕业生发一条预征短信,张贴预征公告,在校园网上开辟入伍预征专栏,确保每位毕业生都能及时准确地了解预征政策、预征程序、时间安排等。各高校在做好高校应届毕业生宣传动员的同时,兼顾对在校大学生特别是2013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在高校校园中营造参军报国、履行义务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目标任务,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预征。各高校要把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内容,把选好预征对象、保证预征质量、提高征集数量作为入伍预征工作的关键环节,全面完成入伍预征工作任务。部属院校及省重点建设院校力争完成预征任务200人以上,其中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力争完成预征任务各50人;其他本科院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学校)力争完成预征任务100人以上;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力争完成预征任务60人以上;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力争完成预征任务30人以上;幼儿师范类院校、艺术类院校、女子学院等可视毕业生具体情况组织报名。
各高校必须在7月20日之前组织2012届本、专科男性毕业生登录“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进行网上预征报名,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申请表》),相关工作人员要熟悉网上预征管理系统的使用,指导毕业生完整、准确的填报预征信息。同时要积极配合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高校毕业生初检初审,把符合条件的学生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预征对象,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的确认工作。各高校要密切关注预征工作进展情况,统筹推进网上网下各工作环节,已经确定的预征对象计入各高校就业人数,并建立本校预征报名对象的信息数据库,掌握本校毕业生参加预征报名的全部情况。
预征对象离校后处于高校和兵役机关管理的空白地带的情况,各高校要提醒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与户籍地兵役机关取得联系,做好工作衔接与跟踪服务,减少预征对象流失,及时提醒他们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女性毕业生不参加网上预征报名,可在冬季征兵时在“女兵征集网上报名系统”直接报名应征。
四、开展督导检查,促进入伍预征工作落实。我厅将在每周一发布各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报名信息,定期通报各高校完成预征任务的进展情况。同时,将与省征兵办组建入伍预征工作督查组,在全省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督导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同时,将结合督查工作适时开展总结评比,加大对预征工作典型的宣传,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限期予以纠正,保证预征工作顺利推进。
福建省教育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