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
闽思政辅〔2014〕1号
关于开展第三届福建省高校
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划(2013-2017年)》,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辅导员队伍,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关于举办“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3〕77号),决定举办“第三届福建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为更好地与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相衔接,我省每两年举办一次的“十佳辅导员、百优辅导员”评选活动,从今年起将改为每年举办一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福建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
三、评选范围
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高校院(系)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奖及“福建省高校十佳辅导员”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评选“第三届福建省高校十佳辅导员”10名,“第三届福建省高校优秀辅导员”40名。同时,择优推荐参评“第六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五、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道德品质高尚,参加过省级以上专业培训,专业素养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13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六、推荐名额
本科高校每校可推荐2名辅导员,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每校可推荐1名辅导员。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校内评选和推荐工作。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在广大辅导员队伍中,进一步营造努力工作、争当先进、勇创佳绩的氛围。
2.严格评选程序,积极开展推荐。要通过精心组织、科学策划、公开选拔、阳光操作,真正将辅导员队伍中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勇于实践、甘于奉献,深受学生喜爱、家长满意、同事认可、领导信任的优秀同志选拔出来。
3.请各高校于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人谢秋运,0591-87091278;
省高校辅导员专委会联系人陈新星,0591-22868289;
通信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楼5层省高校辅导员专委会秘书处,邮编:350108
附件:第三届福建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报名表
福建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
附件
第三届福建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报名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照片 | |||||
出生年月 | | 学校 | | ||||||||
院系 | | 现任 职务 | |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 学位 | | 职称 | | ||||
担任辅导员时间 | | 2013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 | | ||||||||
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 | | ||||||||||
联系方式 | 手机 | | 办公电话 | | |||||||
Email | | ||||||||||
地址 | | 邮编 | | ||||||||
事迹简介 (此处限300字。3000字材料请另附) | | ||||||||||
工作简历 | | ||||||||||
近三年本人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情况 | | ||||||||||
近三年所带班级及学生获奖校级以上奖励情况 | | ||||||||||
本人签名 | 以上所填情况完全属实。 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推荐意见 | 学校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 ||||||||||
教育部门 推荐意见 | 设区市教育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照“X年X月”格式填写,如“1976年6月”;
2.“现任职务”请写明准确职务名称,如“院党委副书记”、“院学工办主任”等,无具体行政职务的请全部填写“辅导员”;
3.“政治面貌”请填写“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群众”;
4.“学历”请填写最终学历,如“本科”、“研究生毕业”;
5.“学位”请填写“学士”、“硕士”或“博士”;
6.“职称”请写明具体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如“教授”、“研究员”等,不要仅填写“初级”、“中级”或“高级”;
7.“担任辅导员时间”为截至2014年3月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时间,期间从事其他行政、教学等工作的时间不计入,填写格式为“X年X个月”;
8.“2013年负责班级和学生数”为直接带的班级和学生,并注明班级数目和学生年级,如“10级本科2个班,共78人”或“11级硕士1个班,12级本科3个班,共165人”,如为院(系)党委(总支)副书记或团委书记等且不直接带班、带学生的,请填写“负责全院学生工作”;
9.“参加省级以上培训情况”请注明参加时间及培训名称,如2013年*月,参加第25期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班;
10.“办公电话”请注明区号,如“0591
11.市属高校(含省市共建、以市为主本科高校,市属高职高专院校)要在“教育部门推荐意见”一栏加盖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公章。省(部)属高校经学校盖章后直接报送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