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闽委教办宣〔2014〕1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3〕75号),为选拔推荐我省高校辅导员参加第三届全国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三届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福建省高校辅导员专业委员会
二、参赛人员
全省普通高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
三、比赛流程
分为初选、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全省复赛和决赛定于3月下旬在福建师范大学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赛程安排等另行通知。
1.高校初选:初选工作由各高校负责组织,每所高校遴选推荐1名辅导员参加全省复赛。初选可参照教育部“全国复赛、决赛参考比赛项目”(见附件1)即:基础知识测试、博文写作(或公文写作)、自我介绍与工作展示、主题班会、主题演讲、案例分析、谈心谈话情景再现七个方面开展。
2.全省复赛:侧重基础知识测试、博文写作(或公文写作)、自我介绍与工作展示等环节。按参加复赛人数的30%左右,选拔人员参加全省决赛。
3.全省决赛:侧重主题演讲、案例分析等环节。
四、奖项设置
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同时,择优推荐10名辅导员参加华南赛区复赛(全国复赛分六个赛区,其中华南赛区包括福建、西藏、云南、广东、广西、海南六省)。
五、工作要求
1.各高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把组织参与职业能力大赛活动作为提高辅导员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过程,引导辅导员坚定职业理想,明确岗位要求,全面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2.请各高校于3月5日前,将《第三届福建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报名表》(见附件2,可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下载中心” 栏目下载)、主题班会视频光盘(限时10分钟,视频制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xcb87091278@163.com。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人:谢秋运,联系电话:0591-87091278,传真:0591-87846705;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附件:1.教育部“全国复赛和决赛参考比赛项目”
2.第三届福建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报名表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
附件1
教育部“全国复赛、决赛参考比赛项目”
1.基础知识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信息的理解分析和问题破解能力。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相关工作领域的理论和知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等。
2.博文写作(或公文写作):博文写作采用模拟发布、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运用网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能力与技巧以及基本文字水平。公文写作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对与工作相关公文的格式、内容的把握及基本文字水平。
3.自我介绍与工作展示:辅导员对个人情况和特色工作进行介绍与展示,使用背景音乐、PPT或其它道具(需自备)。限时3分钟。
4.主题班会:采用视频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辅导员综合运用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方法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视频包含班会方案阐述、班会组织等内容,提前录制好送评委阅评。要求视频图像、声音清晰,无抖动、无杂音。限时10分钟。
5.主题演讲:主要考察辅导员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水平。参赛选手现场抽题,根据指定主题进行演讲。限时5分钟。
6.案例分析:主要考察辅导员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赛选手现场抽题,就案例中的问题关键点、解决思路、实施办法、启示进行阐述。限时6分钟。
7.谈心谈话情景再现:主要考察辅导员对相关知识的运用能力以及沟通技巧。参赛选手现场抽题,根据题目要求,以情景再现的方式开展谈心谈话。限时1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