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星期五下午三点在正心广场(荔园餐厅旁广场)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与涵江区委国安办、莆田市公安局分局、涵江区委办公室、涵江区政府办公室等人员参与,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活动。
活动现场
本次宣传活动围绕着“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为主题。通过视频现场讲解、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有关国家安全方面的咨询服务、发放试卷等向广大师生普及了反恐、反邪教、网络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为广大师生们普及国家安全知识。
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坚持防风险、守底线,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我们都是国家安全的守护人!国家安全要牢记,你我都能出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