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职院学〔2016〕23号
关于印发《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星级文明宿舍”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系(院):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休息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整洁、文明、和谐、安全”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增强学生自律意识、集体意识和成才意识,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星级文明宿舍”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星级文明宿舍”评选及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星级文明宿舍”评选及
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生活、休息和学习的重要场所。为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整洁、文明、和谐、安全”的生活与学习环境,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集体意识和成才意识,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名额
1.对象:各系(院)住宿生宿舍;
2.名额:各系(院)按住宿生宿舍总数的20%推荐参评。
二、评选条件
1.宿舍成员须遵守《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区管理规定》(湄职院学〔2013〕8号)的有关规定;
2.本学年宿舍内无使用违规电器、私拉乱接电线、酗酒、赌博、打架等违纪情况;
3.本学年宿舍全体成员社区文明分平均分在85分以上(含85分);
4.本学年以宿舍为单位至少参加一次系(院)级以上(含院系)的社区文化活动;
5.本学年三次以上(含三次)被评为每月的三星文明宿舍,本学年被评为无星宿舍的不得参评(参加我院大学生社区文化节相关活动的评选标准详见各届社区文化节奖励相关规定);
6.参选宿舍的成员须都是易班注册认证成员。
三、星级文明宿舍评选程序
1.星级文明宿舍评选,由各系(院)根据评选条件按分配的数额进行推荐产生拟表彰的宿舍;
2.由各系(院)进行推荐,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复查后并公示5天,确无异议后,上报学院领导审批表彰。
四、评选时间
每学年评选一次,在综合测评评定后进行评选。
五、奖励实施办法
1.对被评选为“星级文明宿舍”的宿舍颁发荣誉证书;
2.对被评选为“星级文明宿舍”的宿舍奖励1000元;
3.根据《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细则(修订)》(湄职院学〔2015〕6号)规定,予以综合素质考评积分奖励。
六、评审要求
1.各系(院)应严格执行民主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2.凡在评选过程中不按民主程序,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予取消评选资格,取消名额不予替补;
3.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工作处;
4.本评选办法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2017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