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退役入学生学费资助信息采集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为做好2019年度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资金拨付工作,确保精准资助到人,2019年退役士兵教育资助资金将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相关数据进行拨付,中央财政资金按年拨付。《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见附件1)和教助中心〔2020〕22号《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退役士兵学费资助信息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系(院)抓紧时间组织完成资助系统相关数据的信息采集、录入及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退役一年以上(含一年),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高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入学前未享受过学费资助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退役入学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减免。
下列高校学生不享受以上国家资助:
1.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2.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3.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4.二元制的退役入学生。
三、受助年限
退役后考入高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四、申请流程
(一)学生申请
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按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规定时间内(5月7日之前)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 (附件2)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
所谓的“自主就业”证明是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身份认证等工作。高校无权凭其他类型的证明认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身份。
(二)系(院)初审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辅导员审核后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有关表格进行信息采集,将相关材料按照时间要求填写“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导入模板”检验通过后,以系为单位将电子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朱华老师。电子邮箱:245214215@qq.com。报送格式为:**系**级退役入学生学费资助导入模板(辅导员名字)
(三)学院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系(院)提交的材料,无误后上传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四)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造册资助名单,送学院财务科进行学费减免。辅导员要及时采集学生本人的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卡号(并提供开户号名称)。
五、录入范围
(一)请各系(院)将2019年12月31日之前已报到入学,且符合规定资助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名单全部录入“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导入模板”(见附件3)。录入内容包括学籍信息、退役相关信息、专业收费信息、申请资助信息、学费减免信息等。
(二)2019年秋季学期的入学新生,仅应录入2019—2020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金额;已录入后续学年学费减免信息的,减免金额应填“0”。
(三)以前年度未申请资助、且符合“19号文”规定资助条件的学生名单,本次可在资助系统中进行补报,但仅可补报2018—2019学年一个学年的学费减免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各系(院)请务必准确填写入学时间、服役结束时间、是否自主就业等关键信息。入学时间必须是退役士兵学生实际报到入学时间。
(二)此次学费资助针对考录生和19年扩招且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考入我院的学生(统称为退役入学生)开展。
(三)教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系(院)要加强数据核查,逐级把关、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对于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此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本次系统填报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认真组织,务必于2020年5月9日前完成“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导入模板”信息采集并发送到指定邮箱。避免因延误填报时间造成这部份学生学费减免金财政无法拔付到位。
附件:
在37-45页有关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的相关要求,请大家查阅!
2.《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模板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