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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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青年,别忘了学费补偿(代偿)

发布时间:2023-09-13 10:53:21

01学费补偿(代偿)如何发放?

◆学费补偿: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发放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学费代偿:对于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按照还款计划,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学生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学费部分),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贷款票据交寄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偿还全部贷款后如有剩余资金,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对于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由高校根据学生签字的还款计划,将代偿资金一次性汇至学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02已经入伍但忘记办理学费补偿(代偿)手续怎么办?

◆由家人代为办理

◆退役后进行补办

03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往届毕业生该如何做?

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往届毕业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应由学生本人继续按原还款协议自行偿还贷款学生本人凭贷款合同和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银行凭证向学校申请代偿资金。

04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几年学费?

◆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规定的学习时间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学制在校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实际学习时间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在本科或硕士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学习时间或硕士已学习时间计算,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其以前专科学习时间或本科学习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高职阶段实际学习时间计算。

05退役后复学如何申请学费减免?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和退役后考入高校的入学新生,到高校报到后向高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报《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I》并提交退役证书复印件。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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